在农村怎样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请你提意见

上传时间:2020-01-15 08:28:00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可由农户先按干、湿垃圾分类,再由保洁员将干垃圾进一步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各地建立分类体系的多项措施和思路。

分类:农户按干、湿垃圾分类 保洁员再细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什么样的标准分?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户日常将生活垃圾分为有机易腐垃圾(湿垃圾)和不可烂垃圾(干垃圾)两大类,保洁员将不可烂垃圾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关于更为具体的分类目录,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选择合适的垃圾分类标准,并对分类标准进行细化,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向社会公布。各镇和村可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回收利用技术水平和网点布局等体系建设情况,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

处置:有机易腐垃圾、渣土碎砖就近处置

   关于收运处置,征求意见稿提出,有机易腐垃圾优先纳入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或就地就近堆肥处理,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置,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各地区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行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并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台账、设施、宣传等。

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关于各地如何建立分类体系建设,该征求意见稿从建设简便易行的农户分类投放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建设规范专业的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等方面给出了指导措施。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对应系统配备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其他垃圾由现有垃圾转运系统进行运输;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有机易腐垃圾采取农户自行处理、村或镇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集中堆肥,鼓励农户就近就便喂养禽畜;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设于行政村的垃圾分类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

   如何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在政策支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奖补政策,解决前期硬件设施和后期管理运行费用。健全土地供给机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用地,确保设施如期落地。

   健全保洁机制,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爱本职、善管理、懂技术、能操作的保洁队伍,确保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支持政策。同时,法治保障方面,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实际,适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法制约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