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汇总
1、“十三五”收官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超额圆满完成.
2、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成效,首批开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已达86.6%,生活垃圾平均回收利用率为30.4%,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2019年的每天3.47万吨提升到目前的每天6.28万吨。
3、无废城市试点总结,总体进展顺利,效果良好,两年多来的探索,已经凝练出一些示范模式。“十四五”期间要把“无废”城市建设在全国逐步推开。
4、新碳中和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5、中央环保督察首次覆盖央企及有关部门,自2020年5月8日起,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正式开始反馈督察情况(8个督察组2019年7月15日完成入驻),这也是首次覆盖央企。2020年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纳入了2家央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还纳入了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督察试点部门。截至2020年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6、新基建下的环保机遇,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新基建”板块。关于环保新基建论题,可参见【当万亿“新基建”来临 没有一个是与环保无关的】
7、深圳市宝安区2大超70亿环卫标的引爆话题,① 深圳宝安区将新桥和沙井街道两个街道的环卫作业打包,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年服务费高达4.87亿元/年,合同金额超70亿元,花落北控城市环境服务,② 深圳市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总合同金额达84亿元,花落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8、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正式落地,2020年7月14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885亿元,财政厅领衔(出资100亿元,占股11.3%),9家银行、8家地方财政厅入股。
9、100只证券纳入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2020年7月28日,三峡集团联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从沪港深三地市场中选取100只致力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三峡集团将授权基金公司使用中证长江保护主题指数,发行长江保护主题ETF产品,发起成立长江大保护ETF基金。
10、首笔“雨水交易”成功,湖南环保公司以每立方米0.7元的价格,对湖南物业公司集蓄的雨水资源进行收储,然后以每立方米3.85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环卫公司。中国水权交易所披露,本次交易成交水量1.2万方,交易期限3年,成交日期2020年12月11日。
11、省级环保集团 (新成立)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2、华为的大举“入侵”山西焦煤集团与华为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粤海水务携手华为打造国内首家鲲鹏智慧水务联合创新实验室;中国电建与华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福建省水投集团与华为签署合作协议;武汉水务集团携手华为云助力智慧水务;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为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东莞市水务集团与华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政策法规
1、一批环保规定和标准早早等在了元旦这天,集体生效——可回顾【注意了!2020年1月1日起 关于环保的这些规定将生效】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拨付资金。【随后,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补充了补贴资金有关事项:(一)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二)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三)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4、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5、《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号)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同时废止。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7、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9大主要任务:推行绿色设计;强化工业清洁生产;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促进能源清洁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重点任务清单中,要求2020年完成的有13个。
8、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草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抓紧建立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严格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强化项目储备制度建设的实施保障。
9、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10、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动态调整。
1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严格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探索促进污水收集效率提升新方式。
12、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落地,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聚焦医疗废物、过度包装管控、建筑垃圾等新近热点问题,提出差别化管理原则,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取消固废防治设施验收许可,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
14、三部门联合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1年底前,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
1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实施范围: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为沿黄九省(区),具体包括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期限:2020—2022年开展试点。
16、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1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优先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抓紧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5大类164个税目进行征税,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资源税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税率形式。
19、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到2022年,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00万个。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发布,这是我国首部流域法律,通过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将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再一次强调“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基本思想,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夯实各方面责任。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39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