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发展评述和2021年发展展望

上传时间:2021-01-16 07:33:00

   时值岁末年初,为了及时反映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0年环保产业发展评述和2021年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

   一、 2020年行业评述,2020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相关政策标准的发布实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次第推进、“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随着新型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同时也存在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大、产业规模不清;处置技术和能力仍有不足,综合利用率不高;标准缺失等部分问题。1. 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1)新《固废法》修订实施,2020年9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新《固废法》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提出了更高的防治要求。(2)生活垃圾,7月31日,《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布,明确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目标;11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阶段性目标和2025年主要目标。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部署。1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此外各地也相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如《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3)危险废物,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指出要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名录共计列入467种危险废物,较2016年版《名录》减少了12种。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12月17日,《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发布,该标准针对GB18484-2001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强化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等;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应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医疗废物处理受到国家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等政策标准相继出台。为加强对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1090-2020)《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4)其他,在工业固体废物领域,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从综合利用效益、产业聚集区、技术创新中心、骨干企业以及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区域内的发展目标。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该标准是对GB18599-2001的修订,进一步强化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在建筑垃圾领域,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目标。在农业固体废物领域,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建设工作目标;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对其适用范围、各级管理职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在进口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2. 行业发展 (1)“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2020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在全国范围内次第推开打下了坚实基础。主要包括:1)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编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0年工作计划》;2)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汇编》(第一批);3)初步凝练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4)9月12-13日,召开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但目前仍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试点城市和地区的任务和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受经济等因素影响稍有滞后;2)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四个体系建设还未真正达到协同增效。(2)工业固体废物,随着工业行业的不断发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2016—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显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由2016年37.1亿吨上升为2019年44.1亿吨,上升了18.7%。综合利用水平也有所提高,由2016年21.1亿吨上升到2019年23.2亿吨。随着2020年新《固废法》的实施及相关政策标准的出台,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方面得到了有效约束和监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整体上综合利用水平和资源利用率有待提高,资源利用技术研究有待开发和升级,资源化产品标准缺失等。(3)生活垃圾,2020年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力开展,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明显,取得积极进展。4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已达86.6%,生活垃圾平均回收利用率为30.4%,有15个城市达到或超过35%。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从2019年的3.47万吨/天提升到目前6.28万吨/天,成绩初步显现。根据10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2020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结果》的公示,共有24个试点城市通过验收。(4)危险废物,随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政策标准的发布,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高。根据生态环境部11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截至2019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1亿吨/年;利用能力和处置能力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1倍和1.6倍。但目前也存在部分问题,如:危险废物产生量数据统计不全,部分企业产废种类和数量不清;小微企业和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存在收集难、处置成本高的问题;危险废物自利用处置设施监管不严;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缺失等。(5)禁止洋垃圾入境,2020年是洋垃圾禁令收关之年,固体废物进口量大幅降低,截至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了41%。根据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3.关键技术,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12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公告,其中固体废物领域先进技术共28项,包括21项示范技术和7项推广技术,主要有:“污泥干化造粒及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技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等离子体熔融技术”“医疗废物高温干热处理技术”等。(2)环境技术进步奖,12月7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了《2020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36个获奖项目中固体废物领域相关技术有6项,主要有:“基于膏体技术的尾矿源头减排绿色处置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PCB行业铜蚀刻度液高值化绿色利用及深度处理技术”等。(3)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12月22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202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公告》,44个获奖项目中固体废物领域相关技术有9项,主要包括“污泥全链条资源化处理处置关键技术与应用”“锂电池废料短程利用与污染全过程控制技术及应用”等。(4)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12月2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了《2020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包括66项实用技术和55项示范工程,固体废物领域相关的技术主要有:“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等9项实用技术和“200t/d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模袋填埋示范工程”等8项示范工程。

   二、2021年发展展望,1.贯彻落实新《固废法》 进一步压实产生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和部门监管协作能力;推进新《固废法》中要求的配套制度和法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厨余垃圾等新增固体废物种类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新《固废法》在各地的宣传力度,鼓励举办相关培训班等。2.次第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现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试点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总结创新工作,评估和凝练现有成效和成果,在重点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路径。同时,逐步扩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如开展第二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或者在适宜的省域、区域开展建设试点工作。3.加强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层次分区域建立垃圾收集点、回收中转站,提升可回收物分拣利用水平;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推进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4.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鼓励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副产石膏、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领域推广应用《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及相关平台发布的获奖技术、名录等;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升级的投资力度,加强企业与高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对现有技术和设施进行创新,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5.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标准建设的工作经费,加强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加强标准制定优先级,推进标准分级分层制定,如国家标准层面优先制定基础和引领性标准,行业标准层面优先制定重要行业或领域风险防控相关标准,团体标准层面优先制定市场需求度比较高的产品或原材料相关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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