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抓一波1.5万亿机会 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市场“反转剧情”来了

上传时间:2021-09-14 08:39:00


  相较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来说,土壤污染治理的爆发力似乎不够?
  早些年或许是的,毕竟土壤污染存在很强的隐蔽性,虽然我国一直关注土壤污染防治,不过市场反响并不热烈。业界曾分析,一方面源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复杂性,技术门槛高,投资大且回报周期长;另一方面也源于相关法规标准不够完善,市场秩序未成型。
  近年来,尤其是“十三五”以来,情势就出现了巨大反转。
  2016年,我国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此后关于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又出台了一批政策规范和条例;2017年开始针对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技术规范进行补弱;2019年初,《土壤污染防治法》重磅落地。
  2019年末,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摸底基本完成,2020年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摸底也相继结束。“摸清家底”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的第一步,政策支持、标准规范、资金鼓励、撬动市场资本入圈,无不预示着土壤污染治理行业结束了蝶变的蛰伏期。
  回顾“十三五”期间,我国土壤法规标准基本建立,土壤污染状况基本摸清,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向全社会公开。此外,我国展开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十四五”时期也依然会继续排查整治。
  生态环境部宣布,我国圆满完成“十三五”任务目标,其中就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公开数据显示,为了有效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5年内我国累计下达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5亿元,完成土壤修复试点项目200多个。
  当然,尽管土壤污染防治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仍面临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仍处于起步阶段,“家底”还要继续摸,质控标准待补齐,各类复杂成因和土壤修复技术攻关任务还很艰巨,管理体系尚未完善,产业发展规范性和专业性等各方面仍待补弱,诸如此类的各种难题和挑战。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曾表示,“当前,行业到了不得不规范的阶段。”
  为了进一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管控要求,各地也积极作了针对性部署。如云南,要求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历史遗留废渣、尾矿库等排查整治;天津,要求推行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上海,要求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新模式;江西,要求以有色金属再生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在这样的支撑下,专家分析,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将转向深度治理和风险防控。如就有专家提出,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文条件变化,或导致土壤污染风险管理难度加大,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土壤修复和气候变化关系的研究,“十四五”或许会是个转折点。
  另外,关于土壤修复的深度研究,以及在精细化管理需求下的对症研究也会接踵而至。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草坪草与牧草分子育种学科组科研人员就在对株洲清水塘工业区镉污染土壤微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发现,真菌ZZ-2在镉污染土壤修复中应用潜力巨大,这无疑对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镉污染土壤工艺打开了新思路。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周启星教授带队研究的“典型区土壤污染诊断及修复植物的响应机制”项目同样在花卉植物修复污染土壤的新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利用微波辅助萃取的方法,能简短、快速地提取出抗生素污染物。同时,南开大学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还联合开展了土壤污染场地的智能识别研究。
  而体现在市场层面,业界初步统计,近年来我国土壤修复项目金额均超百亿,2020年项目金额同比增幅在8%以上,项目数量更是涨了近一倍。其中,工业场地类土壤修复项目占比仍然能达到50%以上,其次就是矿山废渣、农用地、水域用地等土壤修复项目。
  确实,“各家”打得火热,市场怎能不动心。
  与前几年门庭冷落不同,如今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企业规模有了质的飞跃。或是以土壤污染治理为主业的,或是顺势从水处理、固废处理等行业延伸而来的,或是跨界切入土壤修复领域的,均不少见。此外,还有一些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产业链加速完善。
  相关机构已经预测,“十四五”期间,土壤修复市场规模或将逼近1.5万亿,保守预测也将达到1.2万亿。其中,矿区污染土壤修复市场规模或将超过6000亿,发展潜力居首;工业场地土壤修复和耕地土壤修复都将以千亿计,预计在1300亿到1500亿间。
  且实际上,曾有观点提出,以欧美发达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产业占环保产业总产值30%左右的比重为参照,我国剩余29%左右的提升空间理论上有着超5万亿的潜在市场空间。而爆发的时间点,就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后。
  不过这“超5万亿”市场规模的落地也并非那么容易,至少土壤修复资本完全靠政府买单是不现实的。我国提出的“污染者付费”、“受益方付费”以及“终身责任制”等方法能否为每一块污染土地都找到“修复责任方”,接下来施行情况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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