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问题成两会关注焦点!生态环境部:安排中央预算支持!

上传时间:2022-04-04 10:53:00

    污泥问题已经连续两年成为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总工程师程寒飞提交了《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处置的建议》,建议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效果评估,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并拿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无独有偶,去年两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环保产业进水与污泥处置的提案》,建议完善污泥处理处置相关配套机制建设,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对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提案,生态环境部答复称,下一步将编制实施《“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着力破解污泥处置难点,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污泥问题成污水处理厂“心腹大患”。
    
据《环保圈》统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经通报了4起“污泥”案例,分别是:天津市青凝侯污泥填埋场污泥违规处置危害环境,北京市平谷区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乱象丛生,辽宁省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不力,四川遂宁污泥处置监管严重缺失,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 以天津的案例为例,因为一个淤泥填埋场的违规处置问题,当地政府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后已经问责了31个人污染问题为什么这么高发?主要是因为“供给侧”不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环保方面的政策,并且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投入,同时也加强了监管的力度。但是,这些投入和监管有点不太均衡,“重厂轻网”、“重水轻泥”、“重下(污水厂)轻上(上游排污企业)”。以污泥为例,由于我国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上,一向有“重水轻泥”的毛病,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很快,但污泥处置设施大幅滞后,污泥产生后缺乏足够、稳定的消纳场所而与此同时,随着近几年国家对污泥问题的重视,监管又比以前严格多了。这样一来,正规的污泥处置单位由于自身处置能力不足,或者担心环保检查,不敢或减少接受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么就是大幅度提高污泥处置的价格。其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没有稳定的出路,只能少产泥,想方设法把污泥“憋”在生化系统内但是这样一来,又会引发“次生灾害”:一是污水厂不能正常排泥,导致出水超标的风险大大增加;二是污泥浓度越来越高,污水处理厂不得不减产,处理量大受影响;三是需要增加曝气量,延长脱水脱泥时间以及外回流泵运行时间,由此增加了能耗电耗,导致成本上升。而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污水厂只能把多余的污泥暂存在自己厂内。结果环保检查一来,又往往因为这一问题而被处罚。总而言之,污泥问题现在已经成为污水处理厂的“心腹大患”,亟待解决。两会代表委员关注污泥问题,1、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效果评估,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生态环境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对于全年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提案,生态环境部也做出了答复。污泥问题已成为污水处理厂的心腹大患,正是因为污泥问题已成为污水处理厂的痛点,所以也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注意。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程寒飞就提交了《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处置的建议》,提出了3条建议:国家层面组织力量对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对污泥处理处置实际效果、存在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优选适合我国国情的技术路线,制定负面清单,防止污泥协同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物在气相、固相(渣)之间的转移。合理研究污泥资源化的有效去向,打破行业壁垒,制定污泥资源化利用国家标准,以标准倒逼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有碍污泥资源化的相关工业废水不得进入),同时也借机以污泥中特征因子开展污染源溯源工作,有效促进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高质量运行。各级环保督查和检查,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督查和检查的具体内容、标准,作为必查和重点事项。各地政府应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详细调查污泥存量,准确预测污泥增量,对其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污泥进行系统布局,合理规划位置、规模,明确污泥最终去向,污泥处理处置具体要求等。实现中长期规划与近期风险化解相衔接,开展污泥专项行动,有效处置存量污泥,减小环境污染风险。基于环境风险化解、能源与资源利用、碳减排贡献等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和运行费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其生态价值进行相应补贴和有关产业进行税收优惠,将污泥合理处理处置工作纳入生态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城市评选的内容。各地政府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费纳入年度预算,进行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主体。应该说,程寒飞代表的这个建议还是非常贴合实际的,点出了业内最关心的问题——经费保障。同时还上升到了一定高度,建议国家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去年两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也提交了《关于完善环保产业进水与污泥处置的提案》,其中建议:出台污泥土地利用相关的鼓励政策和国家标准,健全污泥协同电厂焚烧和建材利用(砖、陶粒)的污染排放衡量指标。明确污泥处理处置地方政府支付科目,及时足额支付污泥处置的费用。完善污泥处置项目政府补贴机制,政府补贴政策应当与国家鼓励的技术方向一致。比如,技术政策中明确厌氧消化和土地利用是首选技术方向,应当配套出台沼气利用的发电补贴政策以及污泥堆肥产品资源化的优先采购政策,而湿污泥热值偏低,直接焚烧没有发电价值,因此污泥焚烧的配套政策就应该是有前提条件,污泥含水率或者收到基热值应当达到一定要求,才能够适当补贴,而污泥直接焚烧发电的鼓励政策就不太适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市场上有PPP(BOT)和政府采购服务两种模式处理市政污泥,由于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通常合同时间短,所以处置方式不稳定,不利于降低政府处理成本,而且运行风险更高,建议国家层面引导地方政府采用长期协议模式。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这个提案也很有针对性,重点提出了国家政策标准、经费保障、技术方向、商业模式等行业痛点,都是业内非常关心的问题。如果以上这些建议都能够得以实施,相信对于污泥处置工作将是一大推动。生态环境部的答复是: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将加快推进四项工作。编制实施《“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着力破解污泥处置难点,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污水污泥处理项目建设。2021年5月,发展改革委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继续支持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提升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政策协同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环保装备,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开展研发攻关。培育创建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试点示范,加快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清废行动”,严查重处污泥违法处置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持续将污泥处置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的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极推进污泥置能力建设,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